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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非中国五矿所属企业使用“五矿”字号或商标相关情况的声明

文章来源: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3-04-12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自1950年成立之日起,先后将“中国五矿集团”“中国五矿”“五矿集团”“五矿”作为企业简称,且拥有“五矿”“MINMETALS”“MINMETALS及图”“中国五矿MINMETALS及图”的系列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宣传,“五矿”字号和系列注册商标逐渐成为中国五矿品牌价值重要的外在表现形式,承载着中国五矿的商业信誉、知名度与影响力,获得客户、合作伙伴、政府等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大力支持。

近年来,我公司通过内部排查和外部举报发现有部分使用“五矿”相关商标或字号的外部企业并非中国五矿及所属企业,使社会公众产生混淆;甚至部分企业恶意冒用中国五矿名义开展生产经营、商务谈判、业务合作等活动,对中国五矿的权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我公司在此郑重声明,以下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与中国五矿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我公司无关。

同时,我公司陆续发现有其他非中国五矿所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包含“五矿”以及未经我公司授权注册使用包含“五矿”“中国五矿”“MINMETALS”商标的情形。经我公司核实,以下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均与中国五矿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我公司无关。

我公司秉承对客户、合作伙伴及社会其他组织机构负责的态度,特此提示社会各界,中国五矿及各级下属公司均可在“中国五矿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子企业查询版块”进行查询,请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避免产生混淆误认。对于未经授权使用“五矿”“中国五矿”“MINMETALS”字号或商标的任何企业或个人,构成侵权的,我公司将依法采取维权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特此声明。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